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5日,浙江省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4期)。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4期)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1130608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店口球宇食品店经营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09月02日向诸暨市店口球宇食品店直接送达了编号JKS21040301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当事人诸暨市店口球宇食品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属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免予处罚。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