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第138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38号)
根据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抽检检验报告(NO:332100001374),涉及我区菜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青豆芽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台州市路桥杨成英蔬菜店销售不合格青豆芽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8月11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台州市路桥杨成英蔬菜店进行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显示青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
2021年9月14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截至2021年11月22日,未接到当事人店销售的青豆芽使用青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台州市路桥杨成英蔬菜店进行检查,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索证索票等,保证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