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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嵊泗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期)

2021-11-24 16:56: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3日,浙江省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期)。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期)

2021年10月,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局1家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嵊泗县中心农贸市场(李叔昌)经营的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泗县中心农贸市场(李叔昌)经营的鳊鱼(购进日期:2021-10-26),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

(二)风险防控情况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11月18日向嵊泗县中心农贸市场(李叔昌)送达了编号为CJ-R212752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鳊鱼。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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