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1期)》,涉及南通市通州区丰果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鲜姜(抽样日期:2021-06-10,规格型号:散称)。
上述产品噻虫胺不符合标准规定。经调查,南通市通州区丰果贸易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15公斤,已销售15公斤,未有召回。经排查,因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市通州区丰果贸易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通州)市监处罚〔2021〕0858号)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