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1期)》,涉及第二集贸市场颜强销售的黄豆芽(抽样日期:2021-06-10,规格型号:散称)。
上述产品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标准规定。经调查,第二集贸市场颜强共购进该批次产品3公斤,已销售3公斤,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种植环节原因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第二集贸市场颜强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通州市监处字〔2021〕0691号)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