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3号)。
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3号)
抽检编号为SC21331000005133849鸡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SC21331000005133849;食品名称:鸡蛋;购进日期:2021-9-19;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三门县徐娇超市。
(二)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10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食品,该抽检食品为零售销售,未留下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实施召回、退赔。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鸡蛋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调查,且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事先未知该批食品存在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详见《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市监罚〔2021〕6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