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第23号)。
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23号)
根据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F20213341),涉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23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鸡蛋进行抽样,抽样编号为SC21331000005133849,抽检产品为鸡蛋。2021年10月19日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出具了检测报告,编号为№: F20213341,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理由是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二)我局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10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食品,该抽检食品为零售销售,未留下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实施召回、退赔。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三门县徐娇超市进行检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详见《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市监罚〔2021〕6042号。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