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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不合格食品(乌鸡)核查处置情况

2021-11-16 17:30: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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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15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期)。

据通告,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北京诚惠凯旺商贸中心经营的乌鸡(生产日期:2021-06-10),经检验,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规定。

经查,北京诚惠凯旺商贸中心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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