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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相关法规 新华阳光科技发展集团被通报处罚

2021-11-16 17:20: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消息,新华阳光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日前新增两则行政处罚信息。该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累计罚款32000元。

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排放超标污水

据悉,新华阳光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排水许可证中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行为,违反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对其罚款11000元。

该公司还因向排水管网排放超标污水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对其罚款21000元。

近几年因违法违规多次被有关部门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该公司近年来因违法违规多次被处罚。除了上述两次处罚外,2020年8月26日,新华阳光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被罚18500元。处罚事由为“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同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了处罚。处罚事由:新华阳光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宿舍不符合应急疏散需要,没有明显的安全指示标识。其行为涉嫌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此外,在2018年,该公司因“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罚款30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新华阳光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注册资本515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延坤。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经济贸易咨询等。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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