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7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7号)
关于对台州华联超市有限公司路桥中盛广场店销售的黑凉粉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黑凉粉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编号NO:802100001065;食品名称:黑凉粉;购进日期:2021年8月10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台州华联超市有限公司路桥中盛广场店;检测结论: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测,其中铅(以Pb计)、菌落总数、霉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9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抽检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检的同批次食品已销售完毕,现场未发现剩余食品,无法实施召回,且截至2021年9月23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食品的相关投诉。
2.食品控制情况:经调查,上述“黑凉粉”系于2021年8月10日从台州市丰泰保健品有限公司处购进,共计购进2箱,每箱120盒。至2021年9月23日案发,共计销售58盒(其中39盒被抽检机构购买),由于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剩余182盒黑凉粉当事人已于2021年8月31日退回至台州市丰泰保健品有限公司。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方台州市丰泰保健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浙江锐爽食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黑凉粉的《产品检验报告》、《食品销货凭证》。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免予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涉嫌为生产领域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已将不合格情况通报上级经销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