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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8期)

2021-11-05 16:19: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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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8期)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39期),涉及我区3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鸡毛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工业园邻里生鲜沁苑店周全金蔬菜摊经营的鸡毛菜啶虫脒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单位经营不合格鸡毛菜3.5公斤,销售3.5公斤,鸡毛菜全部售出。

豆腐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豆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单位经营不合格豆腐12.5公斤,销售12.5公斤,豆腐全部售出。

沼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上海宝燕超市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经营的沼虾恩诺沙星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单位经营不合格沼虾3公斤,销售3公斤,沼虾全部售出。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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