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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0期)

2021-11-05 12:45: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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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0期)

我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LT00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SC02期)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涉及我区多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相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州市鹿城区仰义叶杨兴水产摊销售的带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仰义叶杨兴水产摊销售的带鱼(购进日期:2021年7月26日),挥发性盐基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8月26日向温州市鹿城区仰义叶杨兴水产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SP20211021的检验报告,并对该摊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带鱼产品。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购进共计5千克,货值250元,被抽检人员买走3.4斤,剩余的带鱼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温州市鹿城区滨江王晓干水产摊销售的蛤蜊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王晓干水产摊销售的蛤蜊干(购进日期:2021年3月22日), 氯霉素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7月2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滨江王晓干水产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DC21330300300931108F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蛤蜊干。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2千克,货值8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温州市鹿城区滨江周秀平店销售的蛤蜊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周秀平店销售的蛤蜊干(购进日期:2021年3月24日), 氯霉素项目相关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7月2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滨江周秀平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DC21330300300931096F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蛤蜊干。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3千克,货值300元,除已销售出去外,剩余不合格食品已销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温州金亨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金亨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1年8月16日),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13日向温州金亨饮料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CZ1330302304133388的检验报告,并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饮用纯净水产品。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数量共计9桶,货值45元;共销售7桶(均用于抽检),销售额35元;剩余2桶仍在厂内未对外销售,现已销毁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五、温州市鹿城区山福朱建和蔬菜店销售的河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朱建和蔬菜店生产销售的河虾(购进日期:2021年8月17日),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15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山福朱建和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CP21330302304133367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河虾产品。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数量共计2KG,货值14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六、温州市鹿城区南汇何方蔬菜店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何方蔬菜店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1年8月18日),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14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南汇何方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1010357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生姜。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数量共计7千克,货值21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七、温州市鹿城区南汇亚萍水果店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亚萍水果店销售的生姜(生产日期:2021年8月22日),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14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南汇亚萍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1010564的检验报告,并对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生姜。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数量共计6千克,货值108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八、温州市鹿城区南汇余若梅水产店销售的淡水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余若梅水产店销售的淡水虾(生产日期:2021年8月8日),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1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南汇余若梅水产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1009720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淡水虾。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数量共计4千克,货值296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九、温州市鹿城区南汇朱化德蔬菜店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朱化德蔬菜店销售的生姜(生产日期:2021年8月4日),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8月2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南汇朱化德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1009478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生姜。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数量共计5千克,货值114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温州市鹿城区南浦玉香水果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南浦玉香水果店销售的香蕉(生产日期:2021年8月8日),哔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6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南浦玉香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1009678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香蕉。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数量共计8千克,货值55.04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一、温州市香都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U100牌椰栆(蜜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香都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U100牌椰栆(蜜饯)(生产日期:2021年1月2日),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7月13日向温州市香都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为DC21330300320130976的检验报告,并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U100牌椰栆(蜜饯)。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数量共计30袋,货值435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二、温州市杨鲜生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杨鲜生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生产日期:2021年8月19日),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14日向温州市杨鲜生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1010336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生姜。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数量共计8千克,货值206.16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三、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陈新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陈新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1年8月10日),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4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陈新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CP21330302304133094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黄豆芽。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黄豆芽购进数量共计4kg,销售数量无法确定,剩余未销售完的已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完毕,违法经营额及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该店已启动召回程序。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四、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陈新蔬菜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陈新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1年8月10日),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6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陈新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CP21330302304133096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韭菜。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购进数量共计2kg,已全部销售完毕,违法经营额为24元,违法所得为12元。该店已启动召回程序。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五、温州市鹿城区大南毛林英蔬菜店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毛林英蔬菜店销售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1年7月28日), 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8月2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大南毛林英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1009245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姜。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3 千克,货值60元 ,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六、温州市鹿城区双屿欢欢南货店销售的鸭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欢欢南货店销售的鸭蛋(购进日期:2021年7月13日),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8月30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双屿欢欢南货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1008981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鸭蛋。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鸭蛋购进数量共计75kg,货值1035元,已全部销售。该摊位已启动召回程序。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七、乐联商贸有限公司温州鹿城一店销售的灯影牛肉丝(麻辣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乐联商贸有限公司温州鹿城一店销售的灯影牛肉丝(麻辣味)(生产日期:2021年1月6日),铬(以Cr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2日向乐联商贸有限公司温州鹿城一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1009638的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灯影牛肉丝(麻辣味)产品1.066kg,现场依法予以扣押。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灯影牛肉丝(麻辣味)系当事人2021年4月21日购入,共购入5kg,购入单价是59.6元/kg,总进货价298元,除被扣押外其余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八、温州市鹿城区刘杰蔬菜摊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刘杰蔬菜摊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1年8月10日),铅(以 Pb 计),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刘杰蔬菜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1009854的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生姜产品。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生姜当事人共购入3kg,货值62.4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九、温州市鹿城区南郊陈红飞食品店销售的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南郊陈红飞食品店销售的黑芝麻(购进日期:2021年7月30日),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8月22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南郊陈红飞食品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CP21330300320131608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黑芝麻。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数量共计2.5kg,货值100元,销售一部分,抽检一部分,退回一部分。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十、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苏靖伍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泥鳅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苏靖伍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2021年7月30日),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8月30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苏靖伍水产经营部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CP21330300320131604的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泥鳅。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数量共计7kg,货值280元,销售一部分,销毁一部分。该经营部已启动召回程序,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十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元龙生鲜超市销售的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南郊元龙生鲜超市销售的黑芝麻(购进日期:2021年7月30日),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8月22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南郊元龙生鲜超市直接送达了编号NCP21330300320131618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黑芝麻。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数量共计5kg,货值157.95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十二、温州市鹿城区大南缪洪华水产摊销售的河虾(鲜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缪洪华水产摊销售的河虾(鲜活)(购进日期:2021年8月18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15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大南缪洪华水产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133339的检验报告,并对该摊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河虾产品。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购进数量共计6.5斤,货值260元,被抽检人员买走4斤,剩余的河虾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十三、温州市鹿城区松台沈春媚蔬菜摊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松台沈春媚蔬菜摊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年7月22日)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8月22日向温州市鹿城区松台沈春媚蔬菜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CP21330302304132682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有待销售的芹菜,但与2021年7月23日被抽样的不是同一批次。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购进数量共计3千克,销售单价12元/kg,销售金额36元,已全部销售。由于该店的芹菜除被抽样2千克之外,其余都是销售给散客以及时间过去较久,现已无法召回。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十四、温州市鹿城区松台沈春媚蔬菜摊销售的老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松台沈春媚蔬菜摊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2021年7月22日),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8月22日向温州市鹿城区松台沈春媚蔬菜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CP21330302304132685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有待销售老姜,但与2021年7月23日被抽样的不是同一批次。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购进数量共计4kg,销售单价26元/kg,销售金额104元,已全部销售。由于该店的老姜除被抽样2千克之外,其余都是销售给散客以及时间过去较久,现已无法召回。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十五、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谢丽丽食品店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谢丽丽食品店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1年8月13日),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13日向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谢丽丽食品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CP21330302304133221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有待销售的豇豆产品,但与2021年8月13日被抽样的不是同一批次。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购进数量共计4千克,销售单价14元/千克,销售金额56元,已全部销售。由于该店的豇豆产品除被抽样2千克之外,其余都是销售给散客以及时间过去较久,现已无法召回。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十六、温州市鹿城区胡志鲜蔬菜店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胡志鲜蔬菜店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1年8月17日),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13日向温州市鹿城区胡志鲜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1010292的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生姜产品。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生姜当事人共购入50kg,货值32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十七、温州市鹿城区五马管玉弟水果摊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管玉弟水果摊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1年8月6日),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7日向温州市鹿城区五马管玉弟水果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1009591的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香蕉产品。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当事人共购入9.5kg,货值49.3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十八、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蔡素萍蔬菜摊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蔡素萍蔬菜摊销售的生姜(购进时间:8月10日),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蔡素萍蔬菜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1009840的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生姜产品。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生姜当事人共购入3kg,货值6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十九、鹿城区黎明路菜市场吕金娥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鹿城区黎明路菜市场吕金娥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1年8月3日),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8月28日向吕金娥留置送达了编号为WZA21009420的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生姜产品。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生姜当事人共购入2.9kg,货值49.3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十、鹿城区黎明路菜市场毛建丽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鹿城区黎明路菜市场毛建丽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1年8月3日),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8月28日向毛建丽留置送达了编号为WZA21009452的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生姜。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生姜当事人共购入5kg,货值10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十一、鹿城区黎明路菜市场毛建丽销售的茄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鹿城区黎明路菜市场毛建丽销售的茄子(购进日期:2021年8月3日),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8月28日向毛建丽留置送达了编号为WZA21009448的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茄子。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茄子当事人共购入10kg,货值6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十二、鹿城区黎明路菜市场徐海锋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鹿城区黎明路菜市场徐海锋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1年8月2日),铅(以Pb计)与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8月31日向徐海锋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1009459的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生姜。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生姜当事人共购入25kg,货值41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十三、温州市鹿城区滨江周美玲蔬菜摊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周美玲蔬菜摊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1年7月18日),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蝇胺、噻虫胺及噻虫嗪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8 月 1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滨江周美玲蔬菜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127194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豇豆。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 3千克,货值36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十四、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赵志彬水产摊销售的梭子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赵志彬水产摊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2021年8 月16 日),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 9月10 日向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赵志彬水产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 202132829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梭子蟹。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 6.5千克,货值 39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十五、藤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藤桥熏鸡

(一)抽检基本情况

藤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藤桥熏鸡(生产日期:2021年7月4日),氯霉素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8月19日向藤桥食品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为SP20210997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内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藤桥熏鸡。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藤桥熏鸡生产数量共计248公斤,货值24800元,已全部流向该公司下属门店。该熏鸡已启动召回程序。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十六、浙江人本超市有限公司温州杏花路店销售的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人本超市有限公司温州杏花路店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1年8月19日),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14日向浙江人本超市有限公司温州杏花路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CP21330302304133497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有待销售的黄豆芽,但与2021年8月19日被抽样的不是同一批次。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购进数量共计9.483千克,销售单价3.98元/kg,销售金额37.74元,已全部销售。由于该店的黄豆芽除被抽样2.005千克之外,其余都是销售给散客以及时间过去较久,现已无法召回。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十七、浙江人本超市有限公司温州杏花路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人本超市有限公司温州杏花路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1年8月19日),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14日向浙江人本超市有限公司温州杏花路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CP21330302304133498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有待销售的韭菜,但与2021年8月19日被抽样的不是同一批次。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购进数量共计9.026kg,销售单价13.98元/kg,销售金额126.18元,已全部销售。由于该店的韭菜除被抽样2.044千克之外,其余都是销售给散客以及时间过去较久,现已无法召回。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十八、温州市鹿城区大南昌芬鲜肉店销售的猪肝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昌芬鲜肉店销售的猪肝(购进日期:2021年7月7日),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8月5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大南昌芬鲜肉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1007815的检验报告,并对该摊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猪肝产品。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购进数量共计4斤,货值72元,被抽检人员买走3.2斤,剩余的猪肝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十九、温州平阳快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鹿城分公司销售的梭子蟹(鲜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平阳快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鹿城分公司销售的梭子蟹(鲜活)(购进日期:2021年8月16日),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18日向温州平阳快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鹿城分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133184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梭子蟹。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梭子蟹(鲜活)经营数量共计10Kg,货值776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十、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少媚水产店销售的河虾(鲜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少媚水产店销售的河虾(鲜活)(购进日期:2021年8月18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9月15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少媚水产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133338的检验报告,并对该摊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河虾产品。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河虾(鲜活)经营数量共计3.5Kg,货值28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十一、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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