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3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期),涉及辽宁唐王井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唐王井精粮白酒。
近期,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辽宁唐王井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唐王井精粮白酒总酯项目不合格。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辽宁唐王井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唐王井精粮白酒,2021年9月4日经抽样检验,总酯项目不符合GB/T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排查不合格食品原因,责令追溯源头并启动问题食品召回程序。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