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832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4号)显示,垫江县佳事达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厨韵调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厨韵”)生产的端味朗白醋(配制食醋)(生产日期/批号:2021-02-06),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1.19g/kg;标准值:≤1.0g/kg)。
据悉,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重庆厨韵因产销不合格调味品,此前也多次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重庆厨韵于2021年9月23日被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146.2元,罚款60000元,违法事实:2021年6月2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在垫江县佳事达食品经营部抽取由重庆厨韵于2021年2月6日生产的端味朗白醋(配制食醋)样品10瓶,经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实测值1.19g/kg,标准指标≤1.0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另外,重庆厨韵因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涉及的问题产品为:重庆厨韵生产销售的端味朗麻辣酱油被检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不合格】,于2021年1月11日被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24.5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重庆厨韵因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于2020年3月23日被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114元;罚款5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