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号)

2021-09-30 16:54: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30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号)。通告称,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结果中,涉及四川省3批次不合格食品。该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解放路店销售的、标称由四川省贵妃酒厂生产的椭府老窖酒(经典)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7月21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解放路店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四川省贵妃酒厂生产的椭府老窖酒(经典)(规格型号:500ml/瓶;生产日期:2020-05-19)。经检验,“总酯”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风控情况

成都市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20日对四川省贵妃酒厂生产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已查明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系成都椭园酒业有限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66号1栋24楼2404号)委托四川省贵妃酒厂生产,四川省贵妃酒厂受委托生产该批次椭府老窖酒(经典)2400瓶,共计1200公斤,收取酒体和加工费用3块/瓶,共计7200元。上述不合格产品已于2020年10月12日全部交付成都椭园酒业有限公司,并由成都椭园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兴云现代物流园12栋4号胡勇处,销售价格为7元/瓶,已销售2400瓶,共计1200公斤,货值金额16800元。

大邑县局责令四川省贵妃酒厂立即暂停生产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大邑县局已将该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至成都椭园酒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并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赞皇县日食一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成都海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7月26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以网购方式在赞皇县日食一果商贸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成都海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梅(规格型号:500g/袋;生产日期:2021-07-24 )。经检验,“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亮蓝”、“苋菜红”等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风控情况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24日对成都海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已查明该企业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乌梅199袋,共计99.5公斤,货值2208.9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新都区局责令成都海湾食品有限公司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四川六味魔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绵阳康富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富源老开元米粉(肥肠笋子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9日,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以网抽方式在四川六味魔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绵阳康富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富源老开元米粉(肥肠笋子味)(规格型号:240克/袋;生产日期:2021-07-26)。经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风控情况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于2021年9月6日对绵阳康富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已查明该企业生产该批次不合格康富源老开元米粉(肥肠笋子味)200袋,共计48公斤,货值144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绵阳康富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9日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向省局提出判定依据异议,目前正在异议处置中。

经开分局责令绵阳康富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场监管局在做好本批次抽检产品核查处置工作的同时,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经营环节风控情况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创园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于2021年9月9日对该食品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已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康富源老开元米粉(肥肠笋子味)200袋,共计48公斤,货值144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科创园分局已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场监管局在做好本批次抽检产品核查处置工作的同时,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茶香水满

  • 硬核国庆旅行攻略全曝光 畅游水乡周 ...

  • 湖北省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

  • 河南健琪医疗公司树立一流企业目标加 ...

  • 专访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河北)有限公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