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福建抽检:标称晋江市华旺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液态复合调味料不合格

2021-09-26 11:00: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4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3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检出1批次液态复合调味料不合格,具体信息如下:

标称晋江市华旺调味品有限公司2021年6月2日生产的液态复合调味料,总酸(以乙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汇豪百货商行,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调味品)
抽样编号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样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加工、购进、消毒)日期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计量单位||标准值分类公告号公告日期任务来源/项目名称检验机构备注
GC213500000029383521晋江市华旺调味品有限公司晋江市灵源英塘集益路1号五里工业区漳州市龙文区汇豪百货商行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福隆城北区D36-D41号液态复合调味料450毫升华香+图形2021/6/2总酸(以乙酸计)||2.2||g/100mL||/调味品第37期2021.9.24福建/国抽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产地:福建省泉州市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广东东莞紫罗兰酒家·喜宴楼仓库查出 ...

  •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高山冷水稻进入收 ...

  • 浙江省武义县有机茶园景观

  • “满分10分的话,这家店只能得6分 ...

  • 江苏镇江跨部门成立融合战队 合力打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