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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被罚款9625元

2021-09-01 10:47: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30日,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3期)。公告称,近期,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南京市食品进行抽检,涉及江宁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其中,对不合格香辣豆腐粉丝馅和牛肉粉丝馅处置情况如下:

南京万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不合格香辣豆腐粉丝馅和牛肉粉丝馅的处置情况。上述两种产品的不合格项目为干燥失重。当事人5月26日生产香辣豆腐粉丝馅317.5kg,5月27日生产牛肉粉丝馅67.5kg,合计385kg,货值总额为3850元,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启动了召回措施,共召回40kg香辣豆腐粉丝馅料,然后进行了销毁,故上述两种产品实际已销售345kg,两种产品的销售总额为3850元,利润总额为801.75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产品罐装段在灌装速度较慢的情况下,造成固形物料下沉,油脂类物质上浮,未严格执行间歇搅拌的情况下,后罐装产品固形物较少,导致干燥失重指标不合格。

针对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香辣豆腐粉丝馅和牛肉粉丝馅的行为,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香辣豆腐粉丝馅、牛肉粉丝馅;2.罚款人民币9625元;3.没收违法所得801.75元。处罚决定书文号:宁江市监处字〔2021〕15353号。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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