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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发布学校食品安全提示

2021-09-01 10:45:4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孙 渊 林 瑶)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锦州市教育局从7个方面发布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示。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开学前,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彻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二是严格查验进货原料。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三是规范加工制作行为。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四是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供餐单位要全面推广色标管理、“餐饮4D管理”等先进管理方式方法。五是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校园食堂和校内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做好陪餐记录。六是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活动。开学前,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提高从业人员对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七是加强疫情防控管控。

《中国质量报》【市场监管在行动·开学季】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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