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1-08-30 10:16: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7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1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4期)。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4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0号),涉及我省2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现将2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建省合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分装)的“雨前云雾绿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21000000002430139的不合格预包装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雨前云雾绿茶”,被抽样单位为福建安溪县陈一凡食品工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为福建省合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标识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10日,不合格项目为“水胺硫磷”。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1、生产企业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立即启动对福建省合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查。福建省合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雨前云雾绿茶”100袋,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对生产(分装)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该公司生产(分装)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其整改。

2、经营企业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立即启动对福建安溪县陈一凡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的调查。福建安溪县陈一凡食品工贸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雨前云雾绿茶”100袋,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该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以及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1090元,并处罚50000元整。

二、龙岩市缘云风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青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21000000294930491的不合格预包装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青梅”,被抽样单位为龙岩市缘云风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为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四通果品厂,标识生产日期为2021年4月6日,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立即启动对龙岩市缘云风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调查。龙岩市缘云风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销售该批次不合格“青梅”2公斤,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该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57.58元,并处罚50000元整。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拟立法禁止“大数据杀熟”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自8月27 ...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沿海滩涂“风补渔 ...

  • 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胖哥俩肉蟹煲店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