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4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第3期),涉及武汉市慈惠酱品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标生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3月25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慈惠酱品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标生抽(规格:5升/壶;生产日期:20210106)”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氨基酸态氮(以氮计),g/100ml”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慈惠酱品调料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慈惠酱品调料有限公司递交了整改报告,导致上述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是产品酿造时间不足,发酵不充分造成的导致的。该公司加强公司员工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停止生产经营酿造酱油;重新制定企业生产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