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杭州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二期)。
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二期)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6期)》,不合格项目质量指标不达标中涉及我区察院前农贸市场海杭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新畅食品(宁波)有限公司生产的100%农家压榨菜籽油。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我区察院前农贸市场海杭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新畅食品(宁波)有限公司生产的100%农家压榨菜籽油,溶剂残留量结果:23.4mg/kg。标准指标要求:不得检出。
(一)抽检基本情况
察院前农贸市场海杭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新畅食品(宁波)有限公司生产的100%农家压榨菜籽油,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T 1536-2004《菜籽油》(压榨,四级)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商户共进12瓶,共计10.8公斤,货值198.7元。已销售1瓶,抽检机构抽样2瓶,经营者自己食用一瓶,退回厂家新畅食品(宁波)有限公司8瓶。店内已无销售该批次100%农家压榨菜籽油。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商户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