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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津膜环境科技公司干扰环保自动监测设施 2责任人获刑

2021-05-08 22:30: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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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8日,生态环境部公布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7家企业上了黑榜——5家篡改、伪造监测数据,2家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其中,浙江湖州浙江津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米某、胡某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被罚。

2020年1月起,浙江省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发现振田(德清)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田公司)废水自动监控室内多次出现人为拨转摄像头异常行为,随后自动监控系统的氨氮、总氮数值从超标很快恢复至正常。3月16日,执法人员对振田公司进行突击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通过采取更换自动监测设备采样水样或破坏设备的方式实施干扰行为,使自动监控系统中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长期达标,而该公司实际外排废水相关污染物浓度经监测远超允许排放标准浓度限值。经进一步调查问询,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委托浙江津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膜公司)进行管理,津膜公司派驻振田公司人员为确保自动监测数据达标,实施了以上干扰行为。

振田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5万元。

鉴于该公司涉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生态环境部门依规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经侦查,津膜公司派驻振田公司负责污水站管理的米某、负责污水站改造工作的胡某等4人被刑事拘留。2020年8月7日,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对相关责任人提起公诉,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于8月25日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米某、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生态环境部称,为确保自动监控发挥实效,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持续组织打击自动监控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查处了多起涉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案件。为形成有效震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生态环境部组织整理汇总了7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并对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生态环境分局、江西省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江苏省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浙江省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河南省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在办理案件中的突出表现提出表扬。请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学习借鉴有关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陆明)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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