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环保>>

江西抚州宜黄县金丰纸业篡改、伪造环保监测数据被罚款30万 污水处理负责人行拘6天

2021-05-08 22:28: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8日,生态环境部公布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7家企业上了黑榜——5家篡改、伪造监测数据,2家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其中,江西抚州宜黄县金丰纸业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受罚。

2020年5月8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自动监控数据平台发现宜黄县金丰纸业有限公司自动监测数据异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正在排放废水,自动监测设备采样头被插入一个铁桶内,以水管连接自来水龙头将自来水接入铁桶,使自动监测设备抽取铁桶内自来水采样监测。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污水处理负责人为防止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将自动监测设备采样头移到铁桶内,实施了以上造假行为。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对该公司处罚款30万元;公安机关对该公司污水处理负责人行政拘留6日。

生态环境部称,为确保自动监控发挥实效,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持续组织打击自动监控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查处了多起涉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案件。为形成有效震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生态环境部组织整理汇总了7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并对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生态环境分局、江西省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江苏省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浙江省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河南省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在办理案件中的突出表现提出表扬。请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学习借鉴有关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陆明)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第五十五期 陈华锋:声锤助力“碳达 ...

  •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走进呼 ...

  • 40辆威马W6巡游闪耀上海车展 首 ...

  • 江苏省连云港市聚焦企业创新主体 着 ...

  • 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将于5月7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