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据公告,31批次食品、餐饮具抽检不合格。其中,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仓山闽江世纪金源店销售的公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5日),被检出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小常识: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在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芹菜除外)中限量为0.1mg/kg。镉超标可能是产品在种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抽样编号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计量单位||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20350000371240324 | / | / |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仓山闽江世纪金源店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闽江世纪金源购物中心负一层MJ-SP-0-B1-001 | 公正蟹 | / | / | 2020/12/5 | 镉(以Cd计)||1.4||mg/kg||≤0.5 | 食用农产品 | 第8期 | 2021.3.5 | 福建/省抽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