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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保障家庭承租期内申请房源调换次数不得超过2次

2021-03-12 14:03:38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

近年来,杭州在住房保障方面陆续推出了二十余项便民举措。其中,公租房房源调换为很多因房源区位、楼层等原因不能满足生活需求的家庭提供了便利。有换房意向的保障家庭,在通过“自助换房信息大厅”的房源配对,就可以寻找更适合自己的房源。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互换管理工作,确保公租房保障资源得到充分合理利用,在原有的规范文件基础之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换工作的补充通知(二)》,自3月9日起施行。根据本次补充政策的规定,已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在租赁期内,申请房源调换的次数累计不得超过2次;满2次后,承租家庭将无法登录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自助换房信息大厅发布房源调换信息。

那么,公租房承租家庭如何计算房源调换次数?根据通知规定,若在租赁期内未进行过房源调换,或调换次数未满2次,在符合其他房源调换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剩余次数的房源调换;若在租赁期内房源调换次数已满2次,不可再进行调换,通知发布前已在市本级公租房自助换房信息大厅发布了房源调换信息并配对成功、在公示期的除外。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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