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交通运输局对瑞昌市永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瑞昌交超罚〔2023〕019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瑞昌市永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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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瑞昌交超罚〔2023〕019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违法事实: | 2021-09-2209:48,瑞昌市永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赣GE2285四轴重型自卸货车在S301高丰线K61+980路段行驶时,经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抓拍检测,提示该车涉嫌违法超限运输,并已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你车驾驶员应就近消除违法状态。检测数据显示,车辆核定总质量31吨,车货总质量38.295吨,超限7.295吨,超限率23.532%。当事人对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检测资料无异议。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0.3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25 |
处罚机关: | 瑞昌市交通运输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瑞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91360481356530459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