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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桐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门市监处罚〔2023〕115号

2023-04-13 14:22: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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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桐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门市监处罚〔2023〕11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桐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7G49MY9F
工商注册号110109032762320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梁*
违法行为类型《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承认在美  团网络平台上销售生食类食品不足一个月,三文鱼销售单价88.00元一份,共销售0单,销售额是0元。当事人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冷食类食品制售。
处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2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7-12
处罚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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