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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旺小龙虾烤鱼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被罚

2023-03-16 17:16: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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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仲市监惠环处罚〔2023〕57号),涉及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旺小龙虾烤鱼店。

信息显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旺小龙虾烤鱼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依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旺小龙虾烤鱼店处以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6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惠仲市监惠环处罚〔2023〕57号

处罚事由:

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

处罚依据:

依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旺小龙虾烤鱼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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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李湘云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36元;罚款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0.0036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15

公示截至期:

2024/03/15

处罚机关: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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