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电子烟也是“烟”!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电子烟广告监管

2022-08-24 17:31: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戒烟神器”“无害蒸汽”“没有二手烟”“健康烟”……近年来,被一些厂商宣称具有多种功效的电子烟日益得到烟民追捧和厚爱,甚至吸引了青少年群体的青睐。近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无烟草广告城市治理要求,严格按照烟草广告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电子烟广告的监管力度,有效清除烟草广告对公众的误导和影响,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无烟草广告城市,世界无烟日主题和银川市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以试点社区、校园周边、医疗机构、大型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为重点,重点检查电子烟经营者是否存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电子烟广告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出售和使用带有烟草广告字样的商品、以隐性烟草广告宣传烟草生产厂家、烟草品牌的行为,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电子烟,严查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等违法行为,真正让电子烟早日远离“祖国的花朵”。通过全面清理电子烟广告,做到发现一条清理一条,不留死角盲点,确保辖区范围内无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有效净化烟草广告市场。

二是加强广告监测。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依托广告监测平台,将电子烟广告纳入“烟草广告”监测项目,加强对户外广告、互联网广告、传统媒体中发布的电子烟广告的监测力度,及时监测预警,严厉查处违法烟草广告。

三是注重宣传教育。检查中,执法人员积极向经营者宣讲《广告法》《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烟草经营者落实禁止发布烟草广告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积极开展并落实好控烟工作,规范烟草经营行为,杜绝发布违法烟草广告的行为,减少烟草广告对群众健康的负面影响。同时,督促指导烟草经营主体通过积极自查经营场所烟草广告、张贴禁烟标识等方式,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无烟草广告城市治理成效。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广告监管力度,对于违反《广告法》发布烟草广告违法行为,做到从严从快查办。下一步,将持续依托线上监测加线下检查“双手结合”的手段,综合运用行业管理、宣传引导、部门联动、监测预警等多项措施,持续强化电子烟广告监管。(来源: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成立五味子专业合 ...

  • 拼多多启动“超级农货节”:24天投 ...

  •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打造国际化质 ...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 ...

  •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力保重点检验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