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5日,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9家单位行政处罚案信息,涉及张店东昌府羊肉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救济渠道 | 备注 |
淄市监处罚〔2022〕83号 | 张店东昌府羊肉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张店东昌府羊肉馆 | 92370303MA3P4RX27D | 邢衍峰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50元;3、罚款5000元。 | 2022/6/1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