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报送信息表(2022年第6期)。涉及广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北新城吾悦广场分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广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北新城吾悦广场分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450800MA5PL4C00M | / | 周铜 | 身份证 | * | 贵市监食处罚〔2022〕20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烤肠26根,货值228.8元; 2.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 5 | 0.0000 | / | 2022/5/9 | 2023/5/9 | 2023/5/13 |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50800735176576K |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50800735176576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