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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开一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行政处罚信息

2022-05-12 09:09: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11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2年第十四期),涉及宝塔区王世国日用百货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由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延市市监处罚 〔2022﹞32号宝塔区王世国日用百货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宝塔区王世国日用百货部92610602MA6YJT9410王世国当事人销售的南孚电池,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协助辨认,确认不是该公司生产以及授权委托单位生产的产品,确认为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池2438粒;2.罚款4140元。自动履行15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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