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南省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涉及兰考县考城镇左邻右舍美食城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韭菜案。
号 | 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单位 | 公开时间 | 备注 | |
1 | 食品 | 兰市监处罚〔2021〕81号 | 兰考县考城镇左邻右舍美食城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韭菜案 | 刘百松兰考县考城镇左邻右舍美食城 | 924100225MA43V5RH78 | 刘百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规定,现责令你美食城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捌元整(6元); 2.罚款伍仟壹佰元整(5100元);【罚没款合计:五仟壹佰零陆元整(5106.00元)】上缴国库。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5日内 |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29 |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