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莞市花果缘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1〕081213Z1392号)显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2日依法对当事人涉嫌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及时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2020年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已于2021年7月1日发布了限期提交年度报告的公告,但当事人在限期内仍未补报年度报告。
依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莞市花果缘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3000元。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