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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伪造材料“提”住房公积金,违法!今年已阻止61起骗提行为

2021-12-17 17:23: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12月17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文称,日前某单位职工戈某(化名)携带精心伪造的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办事窗口提取公积金,戈某提供的申请材料足以以假乱真,但窗口工作人员还是发现了蛛丝马迹,通过大数据查询和异地联查,确认戈某提供的材料系伪造。

工作人员当即报案,民警到现场将戈某和中介刘某带回派出所调查。今年以来,已成功阻止61起骗提行为,对查证属实的骗提人员做出列入信用黑名单、限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等相应处理。


(图源: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微)

在调查过程中,戈某承认因手头紧、想用钱,便对公积金动起了“歪脑筋”,于是在网上找到了中介刘某,刘某帮他伪造了相关材料,等提取到公积金后他会给刘某抽成。

最终,戈某聪明反被聪明误。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戈某作出在3年内限制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处罚。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戈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并收缴伪造的证明材料。

通过电话、短信、走访职工单位等形式,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已骗提职工进行追缴,已追回13人骗提的公积金,共计67.4万元,初步达到对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震慑作用,有力维护住房公积金合规使用的良好秩序。

同时,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特别提示:虽然住房公积金归职工所有,但是必须专款专用!在规定的条件和情形下才能提取使用,使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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