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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衡霖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2021-11-30 16:48: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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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济市监罚【2021】105号)。涉及济宁市衡霖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件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途径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济市监罚〔2021〕105号

济宁市衡霖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当事人经营的莺歌颗粒型花生酱经抽样检验,不符合产品标注的企业标准,检验结论不合格,未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济宁市衡霖商贸有限公司

91370882MA3CCNU10H    

朱春刚

警告

2021.11.18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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