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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德清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2021-11-26 14:39: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压实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浙江省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四举措迅速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以会促干,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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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下午,该局召开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部署会议,严格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浙市监执法〔2021〕16 号)的文件要求,制定《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涉及非法制售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专项执法行动“全链条、全领域、全方位”的工作重点。

以知促改,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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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通过“线上传播线下落地”的方式,以微信公众号广泛传播和“一铺一宣”上门宣传的方式,向全县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及维修单位发出《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告诫书》,要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及维修单位严格对照告诫书进行自查自纠。

以码促管,追根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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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全力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通过为车辆赋码实现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回收全生命周期“一码统管”。一方面各分局(所)派专人专责开展上门指导,现场发放宣传手册,指导企业完成“浙江e行在线”平台注册、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赋码、扫码入出库等具体操作。同时,引导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回收单位签订诚信承诺书并上墙公示,要求各经营单位自觉规范销售行为,肃清行业乱象。另一方面微信群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在线上加班加点给商户答疑解惑。

以行促实,提升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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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所)执法人员按照“一店一查”要求上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是否超登记事项经营;是否经营性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经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通过“不漏一户”拉网式排查,压实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余人次,检查经营、维修单位148家次,发现问题44处,已整改26处;辖区1家电池生产企业和180家电动自行车、电池销售、维修和回收单位100%签订承诺书并上墙公示,“浙江E行在线”注册家数180家,共发放宣传资料180份。现有库存车辆3332辆,库存车辆累计赋码3332个,完成率100%,库存电池3790个,库存电池累计赋码3790个,完成率100%,销售单位赋码车辆3338辆,电池3640个,码牌合一1292个。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做好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新规标准的电动车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来源:德清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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