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黑龙江省先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销售劣药“喷昔洛韦乳膏”(批号:201001)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名称: | · 黑龙江省先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销售劣药“喷昔洛韦乳膏”(批号:201001)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黑药监药通罚〔2021〕012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 黑龙江省先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高青山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91230103702848073P | 案件分类: | · 药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扫描件: | |||
主要违法事实: | · 采购、销售劣药“喷昔洛韦乳膏”(批号:201001) | ||
处罚种类和依据: | · 种类:没收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 自动履行 | ||
处罚的机关(全称) | ·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时间 |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