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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瘦脸针”不能广而告之

2021-11-04 13:28: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颜值时代”到来,尝试“瘦脸针”“玻尿酸填充”等轻医美项目的人越来越多,花式多样的医美广告层出不穷。然而,其中不乏诸多违法内容,求美者一定要对这种广告提高警惕,理性对待。

案情提要

2021年年初,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反映上海某公司涉嫌在微整容整形APP平台上发布瘦脸针广告,存在违法行为,要求有关部门查处。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通过某微整容整形APP平台对外发布含有“保妥适瘦脸针”“注射瘦脸 衡力瘦脸”等广告内容。在当事人发布的广告中,出现了瘦脸针保妥适字样,并配有保妥适瘦脸针产品的图片、产品介绍“美国进口肉毒素产品,作用于肌肉组织……”。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当事人产品进出库记录,并向第三方平台协查,证实当事人宣传的“瘦脸针”为A型肉毒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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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根据《关于将A型肉毒毒素列入毒性药品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405号),A型肉毒毒素已列入毒性药品管理。本案中的瘦脸针属于医疗用毒性药品。

当事人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违法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的规定。虹口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类药品,一方面是医疗活动中所必需的,使用得当有利于治疗疾病、缓解患者痛苦;另一方面潜在危害性很大,一旦使用不当,有可能导致成瘾、损害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发布此类特殊药品的广告行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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