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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零售药店禁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37种药品

2021-10-13 15:31: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根据清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部署,即日起至10月20日,广东省清远市零售药店禁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37种药品。在此期间,请有用药需求的市民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附件

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

一、中成药

序号

药品通用

1

风寒感冒颗粒

2

(复方)感冒灵(所有口服剂型)

3

感冒清热颗粒

4

感通片

5

连花清瘟胶囊(颗粒)

6

四季感冒片

7

小柴胡颗粒(片)

8

金花清感胶囊

9

疏风解毒胶囊(颗粒)

10

双黄连(所有口服剂型)

11

抗病毒口服

12

清开灵(所有口服剂型)

13

蓝芩口服

14

C银翘片

15

复方银翘氨敏胶囊

16

痰热清胶囊

17

克感利咽口服

18

(复方)板蓝根(所有口服剂型)

19

羚羊角胶囊

20

羚羊清肺颗粒

二、化学药

序号

药品通用

1

阿咖酚散

2

安乃近片

3

氨酚咖那敏片

4

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5

氨咖黄敏胶囊

6

氨麻美敏片

7

布洛芬(所有口服剂型)

8

酚咖片

9

酚麻美敏片

10

复方氨酚肾素片

11

复方氨酚烷胺片(胶囊)

12

复方氨酚溴敏胶囊

13

(复方)对乙氨基酚(所有口服剂型)

14

氯芬黄敏片

15

磷酸奥司他韦(所有口服剂型)

16

利巴韦林(所有口服剂型)

17

盐酸吗啉胍片

备注:以上所有药品包含儿童剂型。

(来源:清远市场监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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