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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咸宁市中医医院等)

2021-10-11 10:28: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9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咸宁市中医医院等)。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鄂药监咸药罚〔2020〕1 号

配制、使用劣药案

咸宁市中医医院

李少阶

124212004212253393

2020年3月6日,咸宁市中医医院制剂室配制的中药制剂“活血壮骨丸”,批号20200306,规格60g/瓶,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微生物限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咸宁市中医医院配制、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劣药;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主动履行2021年7月8日

履行完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5  月 31日

2

鄂药监咸械罚〔2021〕1 号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稳健医疗(崇阳)有限公司

纪华

91421223732699160U  

2021年1月22日,稳健医疗(崇阳)有限公司向国药乐仁堂河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批号202101097,经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环氧乙烷残留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082-2009)规定。

稳健医疗(崇阳)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版)第六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主动履行2021年8月19日

履行完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 月18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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