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1-10-09 22:03:07 国家药监局网站

image.png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药监综药注函〔2021〕586号

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法开展中药饮片案件查处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见附件1、2),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于2021年11月9日前反馈至zhongyaominzuyaochu@nmpa.gov.cn,邮件主题处注明“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

附件:1.关于《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关于《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使用原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起草说明.pdf

附件3-反馈意见表.docx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第七十四期 范宝华:匠心铸造峰华 ...

  • 安徽黄山:云海与佛光共同勾勒出精美 ...

  • 云海仙境 金山岭长城将迎来最美赏秋 ...

  • 直击后厨 护航食安!青岛市市南区市 ...

  •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共建高品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