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通知书
皖药监中化暂停〔2021〕6号
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25日,我局在对你单位进行飞行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严重缺陷1项(企业生产管理、物料管理不规范等),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生产。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由省局第三分局依法立案查处。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