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甘肃省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武都区付熙美诚品百货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陇)市监罚字〔2021〕4-3号 |
案件名称 | 武都区付熙美诚品百货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武都区付熙美诚品百货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621202MA743DUA8Y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付波涛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1年8月2日,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于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路原粮食局一楼的武都区付熙美诚品百货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在该百货店化妆品经营场所发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共8种49支(瓶/盒),货值325.00元。该百货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三十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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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8种49支(瓶/盒);二、处以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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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主履行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26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