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甘肃省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陇南半边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陇)市监罚字〔2021〕4-2号 |
案件名称 | 陇南半边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陇南半边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1202352613441B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郎庆明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1年8月2日,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南桥路市政府家属院301号的陇南半边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化妆品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化妆品经营场所发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共5种31支,货值282.00元。该公司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三十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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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5种31支;二、处以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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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主履行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26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