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27日,安徽省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霍邱县利顺民药房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药械类)。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霍邱县利顺民药房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522MA2UUGLN72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吴红艳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证件类型 | -- |
证件号码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霍市监长罚﹝2021﹞1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采购“阿奇霉素肠溶片”和“头孢氨苄胶囊”时未留存进货票据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阿莫西林”被我局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头孢克肟胶囊”,其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
处罚依据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內容 | 1.警告;2.罚款99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0099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8-20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2-08-20 |
处罚机关 | 霍邱县市场监管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14230924781236 |
数据来源单位 | 霍邱县市场监管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14230924781236 |
地方编码 | 341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