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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江西嘉佑曙光骨科医院放射科机房内防护用品不符合防护要求

2021-09-22 17:40: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南昌市卫健委公布9月份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涉及多家医疗机构。其中包括江西嘉佑曙光骨科医院。

洪卫医罚[2021]506号、洪卫放罚[2021]503号分别显示,该院授权级别为一级、部分二级的住院医师李某为患者开展了三级手术;该院放射科机房内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不符合防护要求。第一个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个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上述两种行为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江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八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一般处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江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八条、第十七条从轻处罚的规定。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江西嘉佑曙光骨科医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25000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江西嘉佑曙光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思思。据其官网介绍,该医院建筑面积达3万余平方米,设置床位400张。专注于为江西乃至华东地区骨病、骨伤患友提供高品质、专业化的骨科诊疗服务。可以开展保守治疗、微创治疗及各类高难度开放性手术。医疗设施先进,拥有百级层流净化的手术室16间,重症监护室(ICU)和4000平米的康复治疗区。采用先进的骨科诊疗技术和医疗设备,配有64排螺旋CT、MRI、大型高压氧舱、DR、大型C臂、蔡斯手术显微镜等一批具有先进诊治水平的大型仪器设备。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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