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17日,山东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20210916。
一、淄博柏佳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根据举报,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网店发布的广告保证功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内容虚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三)项、(四)项规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桓台县局给予当事人罚款50920元的处罚。
二、淄博思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发布含有升学事项房地产广告及保证性承诺教育广告案
根据平台监测线索,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淄博思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布含有升学事项的房地产广告,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发布含有保证性承诺教育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高青县局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广告费用1600元;2.处罚款2400元。
三、淄博兔巴哥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淄博兔巴哥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淄博天悦”制作的天悦房产广告包含虚假内容,为虚假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违法发布广告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 2021年4月12日,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没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