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17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杜杜氏酒庄销售商标侵权白酒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合肥瑶海区杜杜氏酒庄销售商标侵权白酒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市监胜行处字〔2021〕08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杜杜氏酒庄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340102MA2T1QY183
主要违法事实合肥瑶海区杜杜氏酒庄经营侵权白酒且无台账及索证索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1、罚款4、没收侵权产品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商标侵权规格425毫升的古井贡年份原浆献礼版白酒1瓶;
2、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