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宁夏众邦泰瑞医药有限公司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2021年 第74号)。
关于对宁夏众邦泰瑞医药有限公司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2021年 第74号)
2021年9月1日至9月3日,我局组织对宁夏众邦泰瑞医药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对于上次现场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未整改到位,本次检查又发现新的缺陷项目,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存在药品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注册地址 | 违法事实 | 暂停销售期限 |
宁夏众邦泰瑞医药有限公司 | 宁AA9510128 | 银川市金凤区工业集中区康地路146号 | 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自即日起至完成整改并经复查符合规定为止 |
特此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